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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22年春季学期新增和停发奖助学金学生信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22

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属各高校,局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

为顺利完成2022年春季学期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现就市属学校统计新增和停发助学金学生情况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各区市参照执行。

一、新增统计范围

1.利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信息查询”模块的“重点保障人群信息查询”功能,比对核实本学期新增的特殊困难学生。

2.利用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在线比对平台,比对核实本学期新增的特殊困难学生。比对操作说明见附件1。

3.本学期新转入且获得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普职融通学生。

4.本学期因遭遇突然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停发统计范围

市属高校2021年秋季学期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中等职业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义务教育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获得生活补助金的学生;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获得政府助学金的儿童。

上述学生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在停发范围之内:1.已办理退学或转学的学生;2.学生违法违纪受处分期间;3.因个人原因休学期间。

三、报送要求

1.此次统计信息2022年春季学期奖助学金发放的重要依据,请各学校、各幼儿园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认真核查,确保学生信息准确无误。因学校上报信息问题导致不能按期发放奖助学金,责任由学校承担

2.请各学校认真核实停发学生信息,上报“青岛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步骤:点击“学生信息审核校对”点击“停发申请”学年选择“2122 选择相应的奖助学金类别选中学生并申请停发)。

3.本次新增、停发学生情况统计的截止日期为:2022429日(星期五),请各学校准确摸排统计本学期新增、停发受助学生情况,填写《2022年春季学期新增受助学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2022年春季学期停发助学金学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于5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统计表纸质版报市教育人才服务与学生资助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

4.请各区市于5月底前完成2022年春季学期各类资助资金发放,并督促所辖学校5月底前将春季学期各学段资助数据完整、准确上传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人才服务与学生资助中心联系。

联系人:陈敬娟、纪慧英,联系电话:82734236


     附件:1.建档立卡在线比对工具使用说明

           2.2022年春季学期新增受助学生情况统计

           3.2022年春季学期停发助学金学生情况统计

 

 

                                青岛市教育局

                                  2022422

附件1建档立卡在线比对工具使用说明.docx

附件22022年春季学期新增受助学生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32022年春季学期停发助学金学生情况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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