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二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13日 受理时间:9:00—17:00(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受理电话:68686289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联系。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二项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反馈问题 城阳区污水处理厂等5个环胶州湾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度均未过半。 二、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 整改目标: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项目。 完成情况:目前高新区已完成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 容改造项目。 三、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 加大提标改造工程调度力度,倒排工期,及时解决阻碍施工进度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推进,按期完成。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已于2024年10月份完成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四类标准。 四、验收情况 2025年4月8日,高新区通过现场核验方式,对该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自我验收,经核查,已达到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求。 附件:青岛高新区管委关于申请对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第52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验收复核的函.pdf 附件:(高新区)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二项反馈问题整改验收的复核意见.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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