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诊断标准》等2项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 336—2025 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诊断标准
GBZ 337—2025 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诊断标准
上述标准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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