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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委员:
您提出“关于完善海洋清洁能源产业创新体系的提案”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规划引领
青岛市近年来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助力海洋强国建设的意见》《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青岛市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五年规划(2022—2026年)》等文件,制定《青岛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15条政策》等政策规划,其中均将海洋清洁能源作为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对海洋清洁能源的研发及产业化提出明确支持。为进一步明确我市海洋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和路径,因地制宜发展具有青岛特色优势的海洋新质生产力,做大做强海洋产业集群,研究制定《青岛市加快推动海洋新兴未来产业培育海洋新质生产力行动方案》,将海洋清洁能源作为4大新兴产业之一,提出重点发展区域、重点突破方向和具体扶持举措。
(二)支持重点项目
经积极对上争取,海上风电领域,我市有3处深远海海上风电预选址纳入全省海上风电布局规划,规划总装机容量600万千瓦,拟“十五五”期间启动建设。近期,按照我省加快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有关工作部署,我市迅速启动了规划外新选场址工作,结合前期工作积累和军事、海域等方面条件,初步新筛选出5个场址,可装机规模约1300万千瓦,相关企业已启动新选场址前期对接论证工作。海上光伏领域,我市有250万千瓦桩基式近海光伏项目建设计划纳入山东省海上光伏规划和行动计划。争取中国电建115万千瓦海上光伏等项目落户我市,并完成市场化竞配。依托中国电建115万千瓦海上光伏项目,结合我市氢能与储能产业链培育建设,推动中国电建与海卓科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争取项目配建储能由传统电化学储能改为绿电制氢储能,配套建设总投资35亿元的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是我省首个利用海上光伏发电制氢项目,每年可提供高纯度氢气约3850吨,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我省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制氢基地。
(二)完善平台支撑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指导组建青岛市海上风电融合发展产业联盟,吸引了65家海上风电领域的设计研发、加工建造、检测服务单位入盟。产业联盟立足青岛,同时吸纳了省内市外企业11家、省外企业18家,在资源共享、信息交互、产业合作等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市科技局于2021年12月制定了《实施“海创计划”加快推进涉海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举措》,支持海上风电等海洋清洁能源发展方向,鼓励产学研协同创新,开展海洋清洁能源领域关键技术攻关。支持山东中能融合海上风力发电机组有限公司“新型海上漂浮式风力发电系统研制与示范应用”、山东省海洋仪器仪表科技中心有限公司“摩擦纳米发电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项目等6项,市级支持金额1500万元。2023年,推荐省科技厅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立项项目2项,分别是青岛镭测创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海上风电用激光雷达遥感技术开发”、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的“海上风电用湿式绝缘海底电缆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获省级科技资金支持1665万元。
(三)加大“双招双引”力度
招商引资方面,制定青岛市海洋领域高质量招商引资方案,将海洋清洁能源产业作为招引重点,梳理我市海洋清洁能源产业的科研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明确重点突破方向、绘制产业链招商引资路线图,确定风电光伏开发与运维、海洋新能源开发利用配套装备、海洋能研发与产业化三个产业支链,确定海上风电光伏设计、施工、运维、电网全产业链一体化开发,风机、叶片、电机轴承、功率器件、塔筒设备研发、制造等突破方向,梳理国内国外重点招引目标企业和科研机构120余家,为开展海上风电产业领域精准招引提供参考依据。招才引智方面,支持鼓励有关行业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加大包括海洋清洁能源技术人才在内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将海洋清洁能源技术人才培训纳入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鼓励我市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增设海洋清洁能源技术等领域的培训课件资源,努力提升海洋清洁能源技术人才素质能力。
(四)强化人才建设
落实《青岛市海洋人才集聚计划(2023-2025年)》,厚植发展沃土,培育产业领军人才。制定发布我市第一部精准激励海洋人才创新创业的人才政策—《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激励办法(暂行)》。组织开展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评选,引导激励经营管理人才带领企业承接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带动相关产业链上企业协同发展;支持引导科研人才加强应用技术研发和成果本地转化,促进我市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2022、2023年共评选“青岛市现代海洋杰出英才”6名,“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14名。深入实施“人才强青”计划,支持引进海洋清洁能源技术创新与服务人才。加大青年学历人才集聚力度,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发放36个月住房补贴。对来青创新创业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青购买唯一商品住房,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对规定范围内全职引进并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高层次海洋清洁能源技术创新与服务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安家补贴。
二、下步工作打算
发展海洋清洁能源产业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途径,下一步,我市将紧紧抓住机遇窗口,明确海洋清洁能源的产业发展路径,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政策支撑。统筹抓好《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15条政策》《实施“海创计划”加快推进涉海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举措》等落地落实,推动印发《青岛市加快推动海洋新兴未来产业培育海洋新质生产力行动方案》,加强政策对海洋清洁能源发展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推动海上风电、海上光伏等海洋清洁能源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二是加强技术攻关。支持发展海洋清洁能源产业新技术,助力青岛海洋清洁能源产业提升。重点依托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科学院青能所、中能融合等,突破海上风电设计、海上风电平台基础高效建造等关键技术,开展海洋波浪能、潮汐能等海洋能技术研发及设备制造,推进微藻生物质能研发,加快海岛分布式微网供电、深海储能、海水制氢等技术研发。支持创海洋清洁能源领域新型领军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校院所建设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
三是推动产业集聚。围绕海洋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重点突破方向,结合我市产业链条实际,积极赴产业重点企业和机构开展精准定向招商,推进产业链聚链强链补链,推进产业集聚发展。进一步发挥青岛市海上风电融合发展产业联盟作用,支持青岛宝鉴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汉缆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青岛造船厂有限公司等企业在即墨女岛打造海洋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
四是建设海洋产业大脑。发挥青岛市海洋领域的算力、数据、科研和应用场景等优势,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探索构建全球首个海洋产业大脑,支持包含海洋清洁能源再能的海洋产业数字化、智慧化发展,打通全要素产业数据底库,开发丰富的应用场景,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为推动海洋经济的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多的青岛探索。
五是构建保障体系。积极与海上风电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对接,在项目用海选址、电缆路由等方面提供意见建议,依法依规办理海域使用手续,推动发展我市深远海海上风电产业。委托专业机构,在青岛市开展海洋能资源评估摸底,摸清我市海洋能资源分布、理论储量和开发潜力,为海洋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提供有力支撑。依托世界海洋科技大会、海洋合作发展论坛(原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青岛论坛)等涉海论坛,支持包括海洋清洁能产业在内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国内外技术交流合作,推动海洋清洁能产业创新发展。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
2024年5月20日
(联系人:陈祥,联系电话:132568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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