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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关于青岛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1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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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全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胶州湾湾底改造的建议”收悉。市海洋发展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胶州湾底部部分区域淤积调查监测。市海洋发展局按照《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了胶州湾典型段面淤积监测,对胶州湾底部海域进行开展多波束断面水深地形测量,通过测量资料与收集资料的对比分析,虽然个别区域存在淤积的情况,但淤积的总体水平与前期调查结果保持基本一致。同时,经咨询专家讨论研究,目前胶州湾底部清淤会对海洋生态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全面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监管。市生态环境局在胶州湾海域设置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位,每年组织4个航次常态化人工监测,布设了1套浮标系统和2套海基有缆在线监测系统,加强海域环境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科学研究、客观评价,有效掌握近岸海域海洋环境质量状况。在环胶州湾主要入海河流入海断面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在全市600多家重点排污单位建设自动监控系统,通过监控平台及时预警处理异常情况,严格监管控制陆源污染入海。

(三)科学实施胶州湾健康评估。市生态环境局以胶州湾为试点,开展胶州湾生态系统健康与安全评价,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研究。全面调查研究胶州湾海洋生态环境现状和中长期变化趋势,通过综合分析湾区及临近海域生态系统健康和生态承载力,构建完成胶州湾海洋生态系统健康和安全评价指标体系,评估胶州湾近十年海洋生态系统健康水平,预测未来五年胶州湾生态系统健康变化趋势,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湾区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二、下步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进一步优化完善胶州湾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推进湾区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实现重点海域实时、连续监测。针对胶州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需求,统筹利用各涉海单位、科研院所资源和力量,发挥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自动监测系统等先进设备和技术手段,形成湾区全海域的陆、海、空、天监测能力,为胶州湾清淤、海洋生态修复工程提供基础数据。

二是持续开展胶州湾海洋生态系统健康评估。发挥青岛强大的海洋环境科研优势,利用最新科学理论和技术手段,持续开展胶州湾海洋生态系统健康评估。不断完善胶州湾海洋生态系统健康评估模型、健全评估指标体系、规范评估方法,为胶州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

2024年5月15日


(联系人:王维,联系电话:8588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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