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和《青岛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要求,在前期情况摸底的基础上,青岛市教育局确定了2025年职业院校教师国家级培训一年周期项目(以下简称“一年期项目”)。现将国培项目承办单位遴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安排
(一)项目设置
在深入实施20个三年长周期项目的基础上,规划设置名校长(书记)培育等一年期项目,培训项目情况及内容要求见附件1。各培训项目须于11月15日前完成集中培训及训后跟踪指导,具体培训时间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二)经费安排
培训经费由中央奖补专项资金支持,主要用于补助教师培训(含企业实践)期间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设备租赁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按照各项目计划经费总额签订协议并于年度培训任务全部完成后一次性拨付经费,培训费支付方式按照协议(见附件2)执行。各基地要按照不低于50元/人/天的标准安排训后跟踪费、训后导师指导费。
二、承训单位资质
根据国培项目有关规定,以下单位可申报承办本次培训项目:
(一)除教师企业实践(L类)以外的项目,优先国家级职业学校校长培训基地(2023—2025年)和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3-2025年)申报;近3年连续承办国培项目的国家级和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可以申报。
(二)教师企业实践(H类)项目,优先第一批和第二批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申报,市内的省级以上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产教融合型企业可以申报。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可与省级以上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产教融合型企业联合申报。
(三)支持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3-2025年)与高水平大学、高等职业院校、优质中职学校、头部企业实施一体化培训,联合市域产教共同体、行业产教融合联合体协同开展师资培训。
三、承办单位遴选评分标准
从组织管理、条件优势、师资队伍、培训方案、服务保障和特色创新等六个方面,设置培训项目承办单位遴选评分标准(见附件3)。评审专家按照评分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得分按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总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培训项目承办单位,其中总得分相同的,按培训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和培训方案得分相同的,依次按师资队伍、服务保障、组织管理等顺序,按其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四、申报要求
(一)培训任务
1.按照集中培训与导师指导相结合原则,做好参训教师培训成果聚焦和研究成果推广。为每位参训教师配备导师,注重导师个别指导与导师组集体培训相结合,实施导师负责制。以成果研究、教学成效培育为培训主线,以培训成果促学习、促反思、促提升,将成果培育贯穿于培训全过程,引领专业成长。培训期开始,根据总体培训目标和方案,结合参训教师个人专长、发展方向和学校特色,确定培训预期成果和个人发展规划;根据个人规划和成果研究方向,组建发展共同体群组,以群组为单位配备指导教师,组建导师组(设组长),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指导机制,最大程度实现个性化跟进指导。导师应根据人选实际,制定个性化培训方案,指导培训成果研究及达成。鼓励支持导师和人选围绕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和前沿问题合作开展课题研究,以训后跟踪指导为载体,通过课题开题、中期检查、结题答辩、结业论文等环节支持参训教师完成研修课题,鼓励参训教师发表过程性研究成果。
2.按照集中研训与分散研修相结合原则,对参训教师素质能力进行针对性提升培训。集中培训通过专家引领、主题论坛、案例研讨等形式,拓展教育视野,夯实和更新人选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把握教育发展前沿问题,掌握教育教学研究基本方法,有效提升专业化水平和学校管理水平,通过头脑风暴和思维激荡进行深度对话交流。集中研训后,参训教师回到自己的工作单位,在承训基地配备导师的指导下,进行教育反思、在岗自修、专题研究、教育教学实践,实现专业成长。承训基地根据参训教师的发展水平和需要,组织分类分层培训。
3.按照定期研讨与跟踪指导相结合原则,有针对性提高参训教师理论与实践水平。各导师组负责人对参训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科研及专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整理,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形成讨论专题,进行集体研讨。对个别性的问题,则由导师通过网络或走进参训教师所在学校、课堂等形式,对参训教师科研、教育教学实践进行一对一或多对一的跟踪指导。
4.按照“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原则,开拓参训教师教育视野。有计划地聘请国内外知名教育专家授课,提升参训教师的教育理念,构筑参训教师对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理性认识与思考,增强参训教师的责任意识与进取意识。组织参训教师到发达省市进行教育考察、研修、跟岗研修,聘请名家、选择名校,安排理论学习和名校实践研修,学习优质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管理文化和课程改革,学习借鉴优质学校先进的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等,增强感性认识,开阔教育视野,激发自身专业成长的内在动力。
5.按照自修与研讨交流相结合原则,提高参训教师专业成长能力。导师指导与引领参训教师加强在岗自修,提高自身理论修养,促进自身思维能力提升,促进办学理念的凝练;坚持在教育教学实践中锻炼成才。要鼓励参训教师在高水平专家、教授和优秀教研员的指导下,围绕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并在教学改革实践中不断检验、修正与完善,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训效果,将对培训过程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成果给予重点指导。
(二)培训要求
1.科学研制培训方案。承训要根据项目要求,研制科学可行的培训方案。方案要明确项目目标与任务,突出任务重点,创新培训模式与方法,突出本单位在全省、全国教师教育中的优势,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参训教师需求设置培训模块与培训课程,强化培训模块之间的衔接与整合,以问题为导向,强化项目化、任务化学习,实践类培训内容不得少于总课时的50%。筑牢教育家精神主阵地,将教育家精神贯穿于教师培训的各环节,把教育家精神、师德师风作为培训的必修内容。
2.建设优质专家团队。投标单位组建足够的专家团队,要确定项目首席专家,首席专家要代表、体现学校(学院)教师教育的学科优势,具有正高级及以上职称,在国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熟悉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培训师资的选配要坚持多元化和开放式。选聘国内著名专家,省、市教育教学专家、教研员和一线名师、特级教师,团队人员应经验丰富、专兼结合、结构合理、既富有理论素养又熟悉职业教育实际,承训基地单位内师资(含聘请的青岛市师资)占比不超过总学时的50%。要配足、配齐导师队伍,通过全程培训指导、陪伴式培训、训后持续跟踪、入校指导等多种方式做好导师指导工作。
3.持续数字化赋能。承训基地要运用信息化方式强化做好训前、训中、训后全链条的培训管理,做好长周期培训全程记录及成果展示,建立教师培训电子档案袋,形成参训教师数字化成长画册。加强信息化资源建设,每个项目形成不少于1个完整的教师培训数字化课程包。加强数字化赋能教师发展,围绕课程设计、课堂教学、项目开发、教学评价等教学活动,广泛开展数字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培训,将数智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纳入培训课程体系。
4.做好支持保障工作。承训基地要充分调动整合校内外各方优质资源,落实学员学习和生活保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场所(场地)安全,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承训基地应有安全合格的自有或者租用的培训、食宿场地,单位图书馆、资料室、语音室、网络教室要对参训教师免费开放。适时组织参训学员参加基地的学术、文体等集体活动,感受校园文化氛围。承训基地应针对培训工程实际,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确保在意外发生时,能够有效应对,确保学员安全。
5.加强项目实施管理。承训基地设置专门的培训部门和管理团队承担培训任务,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职责分工明确,有专职班主任,负责培训学员的管理和服务,做好培训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及安全预案,保障培训安全。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做好考核评价,项目结束后按照要求报送客观真实的评价结果。在项目期间和完成后,市教育局将联合市国培项目办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内容如下:
(1)学员对培训课程、专家授课、管理服务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95%;
(2)培训实际完成率:培训实际参训率(应有参训学员计划名单及签到表等)95%以上、学时完成率100%;
(3)培训实施方案与投标方案的匹配度95%以上;
(4)培训目标任务达成度(承训基地提供培训效果的相关佐证材料)95%以上;
(5)项目绩效报告、过程管理的支撑及总结材料(见附件4)。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流程
1.各培训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青岛市2025年职业院校教师国培项目安排表》(附件1)和《青岛市2025年职业院校教师国培项目承办单位遴选评分标准》(附件3),结合前期调研、经验总结和自身优势,根据项目设置情况填写《青岛市职业院校教师国培项目申报书(2025年)》(见附件5,但不限于本表格的内容,应涵盖遴选评分标准的内容),并按照项目申报顺序填写《青岛市职业院校教师国培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2.申报材料(附件5、6)电子版(word格式)打包成压缩文件,《培训项目申报书》以“项目编号+单位名称”命名,统一发送到市国培项目办邮箱,邮件标题以“单位名称”命名。申报材料纸质版均须申报单位主管领导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培训项目申报书》胶装一式三份,《培训项目申报汇总表》单独打印一式一份,统一邮寄至青岛市职教国培项目办。
3.严禁分包转包。各申报单位要科学评估自身培训承接能力,合理控制申报项目数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禁将所承担的项目转包给第三方单位,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2日12:00前,以纸质版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收。建议使用顺丰快递。
(二)项目评审
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依据《青岛市2025年职业院校教师国培项目承办单位遴选评分标准》(见附件2),分企业实践类和非企业实践类两类,对各单位的申报方案进行评审,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各培训项目承办单位。
(三)结果公示
根据评审结果,对拟确定的各培训项目承办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确定各培训项目的承办单位,按程序报教育部备案,并签订委托协议。
未尽事宜,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青岛市职教国培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邵勇,电话:0532-86101218,邮箱:qdxmb@qtc.edu.cn。
青岛市教育局联系人:张文学,电话:0532-85912935;
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金坛路17号教学楼315室;
收件人:邵勇,电话:18953282299。
青岛市教育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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