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对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030489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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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福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适老化改造进家庭的提案”已收悉。其中,您提出的加快推进适老化改造、明确适老化改造标准等建议针对性强,对于完善我市适老化改造工作,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具有重要参考意义,市民政局将认真研究吸纳。经商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现提出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适老化改造进家庭工作”的建议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统筹领导。2012年,为加强对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建立了青岛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养老服务有关政策,其中包括适老化改造工作。2023年,进行了最新一次的人员调整。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为召集人,成员包括19个部门的分管负责同志,有效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力量,共同推进我市养老服务发展。

二是有序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我市政府补贴的家庭适老化改造主要从2021年开始全面开展,补贴对象主要为经济困难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截至目前,已完成10000余户家庭适老化改造。2022年,我市获评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城市,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不低于3800户家庭适老化改造,截至2023年年底,我市实际完成了4670户家庭适老化改造,按时并超额完成任务,受到了民政部表扬。2024年,为持续落实国家、部、省关于家庭适老化改造的有关要求,在提前完成山东省“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分配我市任务的基础上,我市计划再完成15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持续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此外,我们还积极鼓励倡导利用慈善资金开展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三是建立家庭适老化改造补贴制度。按照老年人类型不同,施行差异化补贴,对我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分散供养的城乡特困人员、未入住养老机构的低保中的1-4级失能(失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1-4级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的,给予每户一次性3000元的适老化改造补贴;我市户籍未入住养老机构的独居、空巢、留守等老年人中的1-4级失能(失智)、重残和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的,给予每户一次性2000元的适老化改造补贴。

四是规范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享受政府补贴的居家适老化改造由各区(市)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包括申请、评估、改造、验收等工作程序。按照“一户一档、全程留痕、倒溯可查”要求,各区(市)对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监管。加强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质量监管,严把工程质量、产品质量、工作时效,依法依规查处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违规问题。各区(市)对照评估设计方案、验收合格证明、居家适老化改造支出票据等有关证明材料,依规据实结算改造补贴资金。各区(市)民政部门设立投诉监督电话,接受老年人及家庭、社会各界的监督;组织对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进行抽查、回访,开展满意度调查,持续改进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五是推进社区适老化改造。社区适老化改造主要集中在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面。根据2021年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21〕4号),将道路铺装、完善公共照明、健全安防设施、增设无障碍设施、增设健身设施、电梯加装、卫生健康服务、养老设施建设等涉及适老化项目纳入改造内容。2023年1月,市政府发布《青岛市老旧街区改造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95号),要求将公共卫生、无障碍、适老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改造纳入老旧街区改造内容。上述政策为推动老旧街区适老化改造提供了政策支持。近年来,我市印发了《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技术导则》《市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结合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实施小区道路改造186万平方米,进行内部照明设施改造小区318个,单元门和人行道适老化改造小区280个,新建、改建文化休闲和体育健身场地56万平方米,新增慢行系统(健身步道等)8000米、老年人服务中心4处。同时,在各市直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区(市)加装电梯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截至2月底,全市累计组织实施加装电梯3515部,累计交付2085部。

二、关于“明确适老化改造进家庭的标准要求”的建议

一是做好改造标准更新工作。2020年,市民政局出台了《青岛市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规范》,根据补贴对象不同,提出了4个适老化改造套餐和1个可租赁适老化产品清单,包含了智能化设备、辅具在内的多种适老化产品。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开展前,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青岛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依据项目要求调整了家庭适老化改造建议清单。2024年,为贯彻落实部、省关于居家适老化改造的有关要求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推荐清单,共包含33项内容。

二是做好空巢独居老年人关怀工作。2022年,市民政局组织开发并上线了空巢独居老年人智慧关怀平台,通过对接的水、电、气、医等数据,辅助老人家庭的历史数据和当前数据的差异,对老人可能存在的安全、健康风险进行预警,并及时推送至老人的监护人。监护人收到预警后及时对老年人的居家生活情况进行确认,并视情开展救援行动,切实保障“空巢独居老人”的居家安全,让空巢独居老人空“巢”不空“心”,独“居”不孤“独”。

三是做好适老化改造评估工作。首先要对确定列入改造对象的,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估组织负责对老年人身体能力状况进行评估。然后对适老化改造内容,由申请人根据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推荐清单确定具体改造项目。鼓励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结合实际,协商指导老年人家庭选择改造项目。严禁诱导老年人进行明显超出实际需求的改造项目。改造方案必须经申请人签字确认。

三、关于“推广成功的家庭适老化改造经验”的建议

2023年,国务委员谌贻琴、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山东省副省长王桂英等领导来青调研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并入户与适老化改造对象进行了交流,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结合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对青岛的基本养老服务提质升级进行了专题总结报道。组建养老服务“宣讲团”,设立养老服务“直通车”,通过广播、小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大我市养老服务宣传力度。建立“五社联动+养老服务”制度,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共治和谐、社会组织发展迅速、社工人员数量庞大、志愿服务广泛深入、慈善资源充沛多元的优势,形成社会各界参与的广泛合力推动养老服务政策进社区、进家庭。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合力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发挥好青岛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推进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统合市、区(市)、街道(镇)、企业四方力量,高质量完成好2024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在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时,依托电视广播报道、新媒体解读、发放明白纸、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让更多老年人了解家庭适老化,主动接受家庭适老化改造。在推进公共部位适老化改造的同时,适时组织具有智能家居适老化改造经验的优秀企业开展产品、方案推介活动,采取线上广泛推介和现场产品介绍、演示的方式,加强改造范围内居民的认知,引导居民根据需求进行智能家居适老化改造。三是加快创新步伐。适老化改造过程的同时,注重需求调研和向先进地市学习。一方面倡导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积极参与居家适老化产品研发生产,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身体功能状况等因素,为老年人起居、行动等提供更多便利性产品。另一方面结合老年人实际需求和适老化产品及服务市场供给情况适时更新完善适老化改造清单,将更多、更新、更适合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内容,推荐给更多的老年人。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青岛市民政局

2024 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萧中乐, 联系电话:8579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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