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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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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50716569523111165
  •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 发布日期 2025-05-23
  • 一、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有何变化?

    答:围绕我市“10+1”创新型产业及实体经济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结合《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民发〔2025〕12号),聚焦我市就业重点群体对技能学习的实际需要,将我市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由92个扩充至135个,具体职业(工种)目录详见政策文件附件1。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根据需要进行适时调整。

    二、培训补贴课时及补贴标准有何变化?

    答:为进一步提升参训人员积极性,更好地激发培训市场活力,结合我市前期对重点产业、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以及就业重点群体的培训需求调研结果,在原政策的基础上对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课时及补贴标准进行调整。补贴课时及补贴标准详见政策文件附件2。

    三、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在参训和补贴申领时人员身份有何要求?

    答: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学技能好就业 送技能进校园”活动的通知》(鲁人社函〔2025〕39号)文件要求,我市积极开展“学技能好就业 送技能进校园”活动,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学生培训报名时或补贴申请时符合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身份的,均可按规定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助力高校毕业生技能成才。

    四、在当前我国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下,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人员年龄要求有何变化?

    答:以“青岛市户籍农村转移劳动者”身份报名就业技能培训的,按照男女均不超过60周岁为标准认定是否符合年龄条件;以“青岛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报名就业技能培训的,以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且不超过延迟退休最高年龄63周岁为标准认定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五、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来源如何规定?

    答:各区市拨付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优先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结余中列支,资金不足部分按照我市现行财政体制,参照青人社字〔2024〕38号文件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或其他用于职业培训项目的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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