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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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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34675595648880476
  •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 成文日期 2024-12-20
  • 发布日期 2024-12-24
  • 发文字号 青医保发〔2024〕19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 一、政策背景:

    近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49号),要求规范治理中心静脉给药相关医疗服务价格。

    二、政策名称:

    《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的通知》(青医保发〔2024〕19号)

    三、政策依据: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49号)

    四、出台目的:

    规范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

    五、重要举措:

    本次调整涉及的医疗服务项目有:中心静脉穿刺置管加测压、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术、镇痛泵体内置入术、植入式给药装置(输液港)置入术等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六、负责部门: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采购处,电话:0532-85770301。

    七、实施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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