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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延长《青岛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管理办法》 有效期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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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66924787843648535
  • 主题分类 财政
  • 成文日期 2025-12-16
  • 发布日期 2025-12-16
  • 发文字号 青财资〔2025〕50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财政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经评估,市财政局印发的《青岛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管理办法》(青财资〔2023〕31号)需在有效期届满后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2月20日。继续施行期间,如有修改,以新公布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青岛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6日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青岛市财政局 : 85855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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