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25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5〕5号)要求,制定本要点。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准确把握政务公开职责定位,健全制度规范,优化方式渠道,以高质效政务公开提升政策实施效能、政务服务水平和监督管理能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岛实践赋能助力。
一、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转型
(一)完善主动公开机制。健全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制度,分层级分领域梳理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逐项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渠道、责任等要素,同步建立动态更新机制。选取部分有条件的区(市),开展已公开信息管理规范化试点,明确不同类型信息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的公开时限,探索制定已公开信息的管理规范。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探索适合基层特点的公开渠道,实现与村(居)务公开衔接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政府)
(二)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效能。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全流程办理,完善配套制度,畅通受理渠道。在申请受理、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各环节,明确具体责任及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强化服务理念,注重与申请人沟通,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力求实质性解决申请人诉求,实现“件结事了”。(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市政府)建立土地征收等相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分办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市政府)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疑难复杂案件,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法律顾问会商研判。(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各相关单位)
(三)持续深化政策解读质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建立健全政策全周期解读机制,坚持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谋划、同步安排,提升政策解读的“预热铺垫”和“落地指导”作用。综合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H5动画、卡通动漫等多媒体形式,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从“局长讲、处长说、专家谈、记者评、AI解”等视角,充分利用政策例行吹风会、政策说明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主流新闻媒体等渠道,打造多角度全方位协同发声矩阵,构建政策传播解读大格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政府)
(四)着力提升公众参与实效。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发布和动态调整,健全政策制定公众参与机制,重点提高基层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度,丰富线上线下参与渠道,通过政府开放月、机关开放日、听证座谈、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形式面对面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提高企业群众参与决策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发展局、市总工会、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应急局,各区、市政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吸引市民积极参与,扩大活动知晓度和影响力,打响青岛市“政府开放月”品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政府)
(五)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务实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咨询等活动,提高政务公开专区利用率和知晓度。(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区、市政府)立足本地实际,以提升为民服务效能为目的,积极推动政务公开专区向旅游景区、大型商超、产业园区等公共场所延伸,探索“旅游+政务公开”“消费+政务公开”“产业+政务公开”等政务公开新场景。(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各相关部门,各区、市政府)
二、强化数字科技赋能,助推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数字化转型。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建立信息发布精准化、解读回应高效化、信息管理精细化、公开平台智能化的新型政务公开模式。打造政策发布解读“发、解、展、播、答”全流程自动化生产线,实现政策发布后“自动生成精准解读—自动展示应用场景—自动完成语音播报—自动实时互动问答”,开发政务公开“数字人”,创建虚拟数字主播形象,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效率,为企业群众知晓政策和理解政策带来更具温度和亲和力的体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政府)
(七)升级打造政策集中发布窗口。持续完善青岛市政府文件统一公开平台建设,在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并动态更新的基础上,增加历次修订文本,实现现行有效文件和历次修订文本的关联展示,全面展现历史沿革。持续完善政策公开“一码通”索引功能,实现政策依据、意见征集、结果反馈、会议审议、文件发布、政策解读、政策问答、政策兑现全链条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政府)加快“青岛政策通”平台改造升级,夯实与“鲁惠通”一体化运营基础,分批分类推进惠企、人才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市民营经济局)
(八)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全市一体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平台,积极配合做好与省级依申请公开平台的对接,推进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实现依申请公开事项全程网办、跟踪和监督。完善平台功能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增设“AI搜索”功能,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市政府)
(九)优化升级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动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坚持创新驱动,充分利用大模型、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升级网站功能,探索构建智慧型政府网站。以数字化赋能为抓手,开发上线全市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重塑政务新媒体管理流程,实现“全过程留痕、全流程监管”的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优化整合工作,集中精力做优做强主账号,打造协同发声矩阵,构建政策传播大格局。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办理、重要信息转发等工作。建立已公开信息安全巡查机制,每季度集中清理不当公开的各类信息。(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政府)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管,做好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领域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市政府)
三、聚焦助推重点工作,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
(十)以高质效公开优化产业结构升级。落实“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重点宣传推送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等政策措施,助力项目招得进、落得下、建得快、效益好。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强对“10+1”创新型产业体系、“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十大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的政策解读,助力产业“规划图”变成“施工图”。持续做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城中村改造回迁、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的政策发布和解读。(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政府)
(十一)以高质效公开助推民生政策落地。围绕实施提振消费行动,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等渠道,广泛宣传促消费政策、活动成效和典型经验,不断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消费、文化旅游消费、农业农村消费等提质升级。加大就业政策宣传推广力度,针对现代职业教育、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创业金融扶持等重点领域做好政策解读和信息推送,持续推进就业友好型城市建设。重点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等方面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教育强市建设。加强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和养老机构监管信息公开,加大对“银龄行动”特色品牌的政策宣传,推动“银龄行动”拓面升级。围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好信息公开和解读。围绕全面提升旅游品质,优化旅游公共信息发布服务,宣传青岛特色旅游品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政府)
(十二)以高质效公开提升监督管理质效。持续做好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和动态更新。健全招标信息共享体系,加大招标公告、中标合同、履约信息公开力度。将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运维、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纳入信用记录,依法向社会公布。要及时公布重污染天气应急等信息,引导公众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健康防护。动态更新并及时公开本地区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按照规定公布行政检查事项、行政检查计划等内容。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聚焦强化监督、优化服务、保障权益和防范风险,推进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督有机结合,加强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政府)
四、持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业务工作与公开要求深入融合、互促互进。各区(市)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及时完善相关制度,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加强工作指导,改进调研方式,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当前面临的新形势任务,推进政务公开智慧化升级,有序开展配套制度规范清理和制定、修订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政府)
(十四)加强培训监督。认真学习政务公开有关行政法规,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的重要内容,经常性组织政务公开各类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素养。(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政府)加强工作调研和经验交流,鼓励“走出去”“请进来”,多到先进地区和基层一线学习先进经验,找差距不足,总结提炼典型经验。持续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效能监测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厅)
(十五)加强典型引领。通过开展全市优秀政策解读案例评选、政务公开专题座谈会、现场观摩等活动,广泛挖掘和推广政务公开工作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在国家级、省级主流媒体平台宣传推广本地区、本领域政务公开亮点工作和创新举措。深化政务公开品牌建设,丰富和延伸品牌内涵,培育一批优质、知名的政务公开品牌,持续打造以“青倾公开”为引领的青岛市政务公开品牌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政府)